4 氣象臺(站)的防雷分級
4.1氣象臺(站)的雷電防護,根據(jù)其重要性、發(fā)生雷擊事故的可能性和后果,分為三級。
4.2在可能發(fā)生對地閃擊的地區(qū),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劃分為一級防雷氣象臺(站):
a)國家級氣象中心、區(qū)城級氣象中心、省(直轄市、自 治區(qū))級氣象臺;
b) 氣象業(yè)務雷達站、衛(wèi)星地球站、基準站和大氣本底站;
c)地處平均雷暴日大于或等于30d/a的國家基本站、高空站、高山站和海島站;
d)預計雷擊次數(shù)大于 0.05次/a的氣象臺(站)。
4.3在可能發(fā)生對地閃擊的地區(qū),遇有下列情況之一時,應劃分為二級防雷氣象臺(站):
a)地(市)級氣象臺;
b)地處平均雷暴日小于30d/a的國家基本站、高空站,高山站和海島站;
c)預計雷擊次數(shù)大于或等于0.01次/a。且小于或等于0. 05次/a的氣象臺(站)。
4.4 除防雷等級為一級和二級以外的氣象臺(站),在可能發(fā)生對地閃擊的地區(qū),應劃為三級防雷氣象臺(站)。
4.5 按4.2.4.3進行防雷分級,當結果不一致時,按等級高的執(zhí)行。
4.6 氣象臺(站)年預計雷擊次數(shù)(N)為觀測場年預計雷擊次數(shù)(N,)與建筑物年預計雷擊次數(shù)(N:)之和。觀測場截收面積的計算參照GB50057--2010的4.5.5對露天堆場截收面積的計算方法,高度按風桿(塔)高度計算,長度和寬度按觀測場的長度和寬度計算。計算N,時,k取2。N;的計算按GB50057- 2010的附錄A執(zhí)行。